(网经社讯)导读:“鹿哈或需赔偿消费者26.9亿元”在3月15日登顶微博热搜榜首。近日,网红凌达乐(曾用网络名“鹿哈”)带货的毛肚产品被曝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当流量泡沫吹到极致,当带货数据屡创新高,谁来为那一袋袋流入消费者口中的“脏乱差”买单?(详见#网经社 专题:https://www.100ec.cn/zt/lhdh26.9yy/)
出品|网经社
作者|可乐
审稿|云马
配图|网经社图库
一、网红“鹿哈”带货“翻车”
这场风波的起点充满了黑色幽默。3月15日,大量网友涌入艺人鹿晗的短视频账号评论区,留言“赔钱”“毛肚能退吗”。以至于鹿晗粉丝不得不下场辟谣,这场因长相和艺名高度相似引发的乌龙,意外地将“鹿哈”凌达乐推向了更凶猛的舆论聚光灯下。
但玩笑过后,是触目惊心的真相。3月14日,网红“鹿哈”凌达乐带货的膳小丫贡菜千层肚被曝加工环境恶劣,工厂内清洁区、一般作业区、人流、物流多个生产区域交叉污染,工作人员在蒸煮毛肚时肆意抽烟,牛肚在破损的环氧树脂地面冷却并铲走,并且泡发步骤还涉嫌违规使用双氧水。
3月15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现已对加工膳小丫千层肚的四川川牛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暂停生产,进行停业整顿,对其相关原料及成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当日抽样送检。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后续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网红“鹿哈”的抖音橱窗已将该毛肚下架,其橱窗内还有其他食品在售卖。“鹿哈”个人账号橱窗显示,其在抖音平台的销售数据已接近3000万单。同时,膳小丫抖音官方店铺所有商品都已被下架。
二、承诺“假一赔三”是否作数?
“鹿哈”曾在直播间信誓旦旦地承诺产品正规合格,并喊出“假一赔三”的口号。正是这句话,炸出了那个令人眩晕的“26.9亿” 。据网友统计,该产品累计售出近3000万单,若按此承诺计算,赔偿金额高达26.9亿元;若依据食品安全法适用“假一赔十”,这一数字将飙升至89.7亿元。不过,凌达乐公司负责人回应称:涉事产品仅带货1个月,销售约8万单,网传说法太夸张。
面对舆论海啸,凌达乐客服团队迅速回应:先行垫付退费,并给予三倍补偿。与此同时,涉事生产商四川川牛福食品有限公司已被当地市监局立案调查、责令停产。

“鹿哈”并非个例。从早期的“辛巴假燕窝”事件(河南省消协曾提起退赔7971万余元的公益诉讼),到近期“东北雨姐”等网红接连在食品问题上翻车,再到千万粉丝博主“相宜”被曝虚构专家身份、编剧情带货。一个共同的逻辑反复上演:网红利用公众信任和流量优势,将产品(尤其是难以溯源的食品)以低价、直观的方式海量倾销给粉丝,而一旦供应链最隐秘的角落里露出“肮脏的马脚”,整个链条便瞬间崩塌。
据网经社不完全统计,辛巴、罗永浩、刘媛媛、疯狂小杨哥、东方甄选、骆王宇、李佳琦、东北雨姐等MCN机构及主播均陷入过带货“翻车”的舆论漩涡。如抖音“美妆一哥”骆王宇因“油橄榄”事件被“打假”后宣布退网,表示将为消费者退款1.5亿元;东方甄选售卖的西梅汁遭禁;“三只羊”带货“香港美诚月饼”“澳洲谷饲牛肉卷”虚假宣传被罚6894.91万元。

“鹿哈”们扮演的早已不是单纯的“推荐官”,而是实质上的“销售者”。若主播以销售者身份带货,需保障产品质量,不得以次充好。对于涉及生命健康的食品,即便主播主观“不知情”,也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句脱口而出的“假一赔三”,不仅是直播间的“表演话术”,更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对赌契约。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称:消费者若遇到此类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直接与超市协商,要求退换货或者赔偿损失;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进行调查处理;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如果与经营者有相关仲裁协议,可以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拨打12315投诉热线:这是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设立的消费者投诉热线,可以进行电话投诉;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通过网上平台进行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购物小票、产品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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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小票、产品包装、标签照片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董毅智补充。
三、“史上最严”监管落地
耐人寻味的是,就在“鹿哈事件”发酵的前几天,2026年3月13日,《人民日报》刊发了关于两部食品安全新规的报道。3月20日起,《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
这并非巧合,而是监管部门释放的强烈信号。如果将时间线拉长,可以看到一张越来越密的监管大网正在收紧: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出台了首部专门规制直播电商的部门规章——《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首次厘清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创新性地将“流量监管”纳入工具箱,明确可对违法主体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等措施。同年,市场监管部门对快手的运营主体开出近2700万元罚单,对拥有超9000万粉丝的“太原老葛”涉嫌虚假宣传系列案罚款560万元。
知名天使投资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郭涛表示,该责任划分的核心创新在于打破以往“责任模糊、推诿扯皮”的监管困境,构建“主体明确、权责对等、闭环追溯”的治理框架。责任颗粒化层面,首次清晰界定平台、直播间运营者、MCN机构、主播四类主体的专属权责,平台负责资质核验与流量管控,MCN机构承担主播培训与选品核验,主播需对宣传内容真实性负责,避免“法不责众”。
而即将在3月20日生效的新规,则进一步 “对症下药” :明确平台必须管好直播间里的“人”和“货”;要求平台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这意味着,过去那种“网红只管卖,出事甩锅给工厂”的戏法,将彻底失效。

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曾表示,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从电商平台淘宝、京东、拼多多,外卖平台美团、饿了么,到短视频平台抖音、快手,以及品牌食品电商,如拉面说、鲨鱼菲特、好麦多、李子柒等,线上销售食品的渠道越来越多,这些平台在售卖食品时,应落实好自身的监管责任。

曹磊进而说到,当前网络食品销售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平台:对于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综合电商平台,淘宝闪购、美团闪购、小象超市、京东七鲜等外卖&即时零售类平台,临期团、三只松鼠、百草味、来伊份、盐津铺子等垂直食品电商类平台,星巴克、瑞幸、喜茶、蜜雪冰城、奈雪的茶、茉莉奶白等奶茶咖啡类,快乐猴、淘宝便利店、京东折扣超市、盒马、朴朴超市等O2O商超类平台而言,短期内意味着运营成本的上升和管理难度的增加。过去那种依靠流量迅速扩张、粗放式管理的模式难以为继。平台必须投入更多资源用于资质审核、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和日常巡查。
26.9亿元,最终可能只是一个停留在热搜上的数字,实际赔偿金额或许远低于此。但它引发的思考不应随热搜消退。对于消费者,这是一次警醒:那些在镜头前声嘶力竭喊着“家人们,把价格打下来”的网红,其光鲜背后连接的可能是令人作呕的生产线。低价诱惑面前,保持理性是对自身权益最好的保护。
四、直播电商大本营
直播电商作为网经社重点深耕赛道之一,构建了涵盖平台、内容与会议活动的服务体系。网经社为国内各大直播电商平台、以及大部分直播机构提供媒体传播、数据智库、资源链接等服务,打造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直播电商第三方平台。(详见:https://www.100ec.cn/Index/zbdsym.html)
网经社深耕数字经济行业近20年,长期关注直播电商,旗下直播电商台重点报道、研究与服务的有:1.平台类:淘宝直播、多多直播、京东直播、抖音电商、快手电商、苏宁直播、蘑菇街直播、唯品会直播、小红书直播、哔哩哔哩、视频号;2.MCN类:谦寻文化、美腕、辛有志严选、遥望、交个朋友、无忧传媒、东方甄选、与辉同行、如涵、泰洋川禾、蜂群文化、大禹网络、青藤文化、宸帆、嘻柚互娱、构美、快美、古麦嘉禾、二咖传媒、热度电商、集淘、洋葱视频、侵尘文化、乾派文化、仙梓文化、缇苏、彦祖文化、君盟、白兔控股、愿景未来、优蜜、全尚文化、锐趣文化、三只羊网络、奇东传媒、麦芽传媒、奇光传媒;3.服务商类:有赞、微盟、魔筷科技、蚊子会、小鹅通、商派、大商创、红呗、米络星传媒、众灿互动、银河众星、巨鲸帮帮、云犀直播、影行天下、索象、微赞直播、微吼直播、有播、优大人、蝉妈妈、飞瓜数据;4.电商主播类:李佳琦、蛋蛋、辛巴、罗永浩、董宇辉、时大漂亮、广东夫妇、疯狂小杨哥、太原老葛、蜜蜂惊喜社、香菇来了、贾乃亮、董先生、陈洁kiki、烈儿宝贝、刘媛媛、高芋芋、多余和毛毛姐、小小101、麦小登、老吴很帅、陈三废姐弟、国岳、彩虹夫妇、黄宥明、骆王宇、郝劭文、李宣卓、董洁;5.生活服务电商类:美团 携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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